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备案
工作的通知
各类企事业单位:
根据2025年河北省职称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展我区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备案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
在处分期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期间、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推荐要求
1、事业单位推荐数量:除评聘结合专业外,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1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如有退休或调离的可采取退二进一的方式进行申报。
2、企业单位推荐数量:按照“一次性、真实性、无遗漏”的原则,全面统计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数量,一次性将本单位在职在高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数量上报清楚。
3、退休年龄把握: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非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4、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技工院校正高级讲师和任教满25年乡村教师申报推荐工作另见通知。
5、推荐程序按照《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函〔2024〕9号)规定的程序执行。
三、时间安排
7月2日前,完成全区企事业单位高、中级申报推荐数量核准备案工作。
四、提交材料
(一)企业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2025年保定市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
3、《2025年企业单位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事业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1、《2025年保定市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调查表》
此外:
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需提交《河北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一)备案截止时间为7月2日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时间安排,及时进行推荐数量备案和资料上报工作,逾期未申报将视为无申报需求,年内不再补报。
(二)备案地点及备案要求
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高新区的:
1. 企业人事档案存放地为高新区人才中心(翠园街723号),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存档手册将备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交到人才中心进行备案。如未在职称信息系统上开户的企业在提交备案表的时候一并办理系统开户业务。
2. 人事档案未在高新区存放,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高新区且人员的社保缴费在本企业缴纳超过6个月以上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路118号3楼308办公室)提交备案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开户业务未办理的也一并办理。
联 系 人:戚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袁海鹏(高新区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0312—3108860(人社局)
0312-3327745(人才中心)
点击下载附件:2025年职称备案表格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