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2024年度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内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中高级职称职称信息系统申报上传时间:
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31日
请各企业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后,携带上传资料中的原件及相关证件进行线下审核,线下审核地点与职称开户地点一致。
二、具体要求
1.请5月31日前已经提交过《2024年度保定市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的企业及人员提交职称档案。未提交备案表的企业不予收档。
2.请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参照职称基本条件对本人准备上传的档案进行预审,申报年限选择2024年度,重点审查自己是否符合毕业年限的要求,所学专业是否与申报专业一致,申报专业与提交的资料前后一致,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
1)有助理工程师证书的,助理工程师取得满四年可晋升中级职称(年限认定:取得助理工程师第二年为首年,2024年当年为第四年)。
2)首次申报职称的符合一步到位政策的非公企人员,学校所学专业与工作一致的,本科毕业满5年可申报中级职称,专科毕业满7年可申报中级职称。
3)申报专业请参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的适用范围,应当与本人从事工作一致,且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一致。
3.请职称申报人员将评审档案按照系统上传的顺序准备完善,且在规定时间内(7月11日-7月31日)到职称系统开户办理地进行线下审核,携带好系统内上传的相关原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上传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材料,并确保上传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对照原件逐项进行审核鉴别,不符合评审条件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不得上传。
申报材料一经审核上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个人照片、申报系列(专业)等关键信息不再更改。
(二)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要严格履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制度。申报人亲自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上签名,不得代签,用人单位审核个人申报材料原件后,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加盖单位印章。
申报人本人手持单位盖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进行拍照,照片(图片或PDF格式)上传至系统中的“基础材料”模块,不再上传纯文字文档。
(三)乡村(特教)满25年教师申报系列须选择系统中的“中小学教师(定评定用)”选项,其他中小学教师选择“中小学教师(正常申报)”选项。
正常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需要分别在系统中“基础材料”模块中“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鉴定表”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模块中“特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上传《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鉴定表》。
(四)卫生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对岗位聘用有要求的,需用人单位为个人出具岗位聘用证明(附件5),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中“基础材料”模块的“其他申报材料”。
享受卫生系统“防疫一线”政策申报人员必须在“基础材料”模块和“特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模块同步上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信息确认表》。
“防疫一线”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不能因申报职称级别、支援地域(批次)不同而重复享受。
(五)卫生系列评审条件中的“健康科普”包含下列情形:1、健康知识讲座指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的健康科普讲座。2、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指申报人向群众宣传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文字、图画、音频、视频等作品,需在省市县广播电视媒体报刊、省级及以上行业报刊,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官方媒体发布。
申报材料要求:1、提供科普文章原文扫描版;2、提供健康知识讲座的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现场图片、授课内容;3、提供科普音视频作品的影音资料截屏或链接。
上述资料均应为取得现有任职资格以后获得,上传到系统中“基础材料”模块的“其他申报材料”。
(六)在职称申报推荐及评审过程中,对非政府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所)、课题组等社会组织课题项目一般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项目要与其专业或岗位相关。相关业绩材料应包括含有工作单位和课题项目验收部门签章的立项申请、立项通知书、批准文件、任务书、结项报告或结项鉴定材料、结项证书等。
(七)将发表的学术期刊作为业绩成果使用的,学术期刊需符合省人社厅新修订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要求。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信息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并在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中“论文论著”版块填写“检索验证地址”和上传“检索验证页面”。
未正式刊发(收录)的论文、著作、专利等不得将稿件录用通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等作为业绩成果上传。
(八)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参与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含译著)、奖励、施工合同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奖励材料须包含推荐申报材料、获奖通知(含通过人员名单)、获奖证书。对承担的项目、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及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
以上内容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高新区人才中心咨询电话:3327745 袁海鹏 彭博
高新区职称处咨询电话:3108860 戚端
高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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