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区人社字[2024]19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年审暨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促进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定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工作暨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时间
自2024年7月9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
二、书面审查范围
高新区内具有用工行为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三、书面审查的内容
1.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2.用人单位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6.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订立情况;
7.其它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书面审查的步骤
(一)领取资料:用人单位可登陆“燕赵人才超市”网站“政策法规”栏目(网址:www.job81828.net)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
(二)自查自纠:用人单位对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工资分配以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情况全面进行自查,发现问题,主动进行纠正,将自查自纠情况如实填写在《2023年度保定国家高新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报告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评”栏内,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资料。
(三)报送资料:用人单位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附件1《2023年度保定国家高新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报告书》;
2.附件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随机抽选4份劳动合同;
5.2023年5月、2023年10月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社保申报缴费凭证;
6.招用劳务派遣用工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及人员名册;
7.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以上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多页的加盖骑缝章),报送的材料不得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评价结束后,材料一律销毁,不予退回。
8.纸质版报送地址:创业路118号高新区管委会主楼301
电子版报送附件1《2023年度保定国家高新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报告书》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电子版报送地址:gxqldgx3108846@126.com
五、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工作与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一并进行。同时,劳动保障年审工作是用人单位评选先进、推举代表、企业上市等出具相关证明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参加。
(二)近年来劳动争议呈高发态势,因劳动合同订立不及时、内容不合法以及单位规章缺失、不规范等引发的劳动争议时有发生。各单位要以年审为契机,规范用工行为,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范规章制度。
(三)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或不如实报送书面审查资料、弄虚作假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处以处罚,并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312-3108846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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