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追退失业保险待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经国家大数据核查比对,下述人员(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其他违规情形。
因地址不详、电话无法接通或拒绝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送达《河北省退回违规领取社保待遇通知书》,特此公开告知,请这些人员在公示期内联系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信息,并按核准信息全额退回本公告指定账户;《河北省退回违规领取社保待遇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拒不联系、拒不配合信息核对,即视为认同核查结果。逾期未按上述要求退回的,我单位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社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以下当事人承担。
特此公告。
退款账户开户行:建行保定复兴西路支行
退款账户户名: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退款账号:13050110229700000345
退款时请备注:姓名+身份证号+退失业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0312--3195775。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