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
推荐数量备案工作的预通知
各区属单位、区属企业和社会团体: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年度安排,即日起组织开展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数量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
二、申报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 (冀职改办字〔2003〕3号)和现行有关申报推荐政策规定,确定申报人员范围、控制推荐数量,并指导申报人开展评前准备工作。高新区人社局将按程序和管理权限将申报推荐数量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三、申报推荐数量
申报推荐数量工作继续实行按岗位比例和申报条件双控制的原则组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根据申报条件组织开展。
此外,请区内各学校单独统计拟申报 2023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 “技工院校正高级讲师”和“乡村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累计满 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职的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数量。单独摸底统计数量在《2023年度保定市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各县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填报)》(附件1)备注一栏填报,不与其他人员合并统计。请各学校如实填报,如发现多报、虚报现象,将核减下一年度指标分配数。
退休年龄把握: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到 2023年 12月31日; 非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到 2023年6月30日。
四、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时间
7月10日至7月17日
(二)申报材料
提交《2023年度保定市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各县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填报)》附件一的电子版和纸质版(A3纸打印);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只填写附件一这一张表格。区内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请到高新区管委会人社局308职称处申报。区内非公有制企业请到存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申报。
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拷贝现场上报。为保障申报推荐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资料,逾期未申报将视为无申报需求,年内不再补报。如与上级 2023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相关政策和时间不一致,将另行通知。
(三)职称信息系统账号开通
职称信息系统继续使用2022年的申报系统,2022年在高新区开通过职称信息系统账号的单位不需要重新开通账号,继续使用之前的账号申报。主管部门是人才中心的企业通过高新区人才中心申领账号,国企及事业单位通过高新区职称处申领账号。
没有开通过职称信息系统账号的非公有制企业请携带以下材料到人才中心开通账号:
1.管理手册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区内事业单位及国企申报地址:创业路118号管委会三楼308
联系人:戚端
联系电话:3108860
非公有制企业申报地址:翠园街723号高新区人才中心D座办公区2楼
联系人:袁海鹏
联系电话:3327745
点击下载:附件
由于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较2021年并未有新的变化,因此2023年的职称评审条件依旧沿用2021年度发布的文件。请各企业登录公共邮箱自行下载(gaoquzgpt@126.com 密码:3108860)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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