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人才中心
关于购房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保留保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有关事项操作指引》(保才办【2020】1号)规定,我单位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受理租房补贴2人次,经审核,确定孟德华、刘子微符合租房补贴申领条件,本次拟发放补贴金额共计60000元(详情见附件),现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高新区人才中心高层次人才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312-3120996
附件:《高新区租房补贴统计表》
高新区人才中心
2023年3月3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