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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新增社保申请补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6/26 阅读:

高新区关于中小微型企业

 

吸纳高校毕业生新增社保申请补贴的通知

 

区内各中小微型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中小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区开展2021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次性新增社会保险补贴工作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申请条件: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履行满12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批表》、《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企业为这部分人员缴费凭单、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材料。

联系电话:3108847  

  人:    张伯成

   址: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就业服务局

点击下载:花名册企业吸纳社保补贴花名册模版社保补贴 申报材料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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