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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6/26 阅读:

                         

高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建成全国统一标准的职称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职称信息国内共享和统计分析,提供职称信息线上查询、验证服务,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即日起我组织开展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汇总、梳理和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一)2021年2月5日前完成2010年1月1日以来的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

(二)2021年3月1日至4月16日前完成2010年以前历史数据的审核上报。

二、上报人员范围

(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我工作的,通过我区评委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保定市域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在本次录入范围内)。

(二)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通过考试取得初、中级资格的,本次暂不上报。考评结合系列、专业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仍需上报。通过考试取得专业类职业资格人员不在录入范围内。

(三)在外省取得职称后来本市工作,未在我省通过评审获得上一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在录入人员范围内。

(四)在我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后,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可自愿录入。

(五)在我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国家公务员,可自愿录入。

(六)分别取得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上述四个级别的职称数据须全部进行录入。

(七)保定市乡镇及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职称(乡企民科)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

三、上报数据内容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行政区划代码、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现工作单位、单位性质、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和隶属关系)。

(二)已取得的所有职称信息(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职称名称、职称系列、评审活动是否设置评审专业、评审专业名称、本地评审专业名称、职称级别、发证机构、评审机构、证书批文号、审批部门等)。

具体填报要求、汇总形式见附件。

四、报送方式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汇总、梳理并审核本单位人员职称评审数据。汇总完成后报送高新区职改办办。

各单位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数据审核

完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审核无误的历史数据汇总成XLS表格(见附件 “上报数据模板”表单),认真填写《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审核报告2021年2月5前、2021年4月16日前高新区职改办,电子版请发邮箱:gaoquzhigaiban@126.com

五、注意事项

附件“上报数据模板”内含四个工作表,分别为:上报

数据模板、填表说明、行政区划代码、隶属关系代码。为防止误操作,其他三个表单已做锁定处理(只读),不能改动、不能删除。

不同版本的Excel、WPS表格功能各异,交叉版本保存时可能出现下拉式列表功能失效的情况。为解决软件兼容性问题,省职改办将附件“上报数据模板”做成两套表格:一套带下拉选项(即上报版),可由填报人员进行选择。另一套为不含下拉式列表功能(即备用版),拷贝填报说明相应内容后粘贴即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搭配使用

六、工作要求

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快推进职称工作信息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市职改办联系。

人:戚端  史斌斌

3108860   

附件:1.上报数据模板(上报版)

      2.上报数据模板(备用版)

      3.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审核报告

      

                                                高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

点击下载:高新区职改办关于梳理上报职称数据文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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