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中小微型企业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补贴的通知
区内各中小微型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中小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区开展2019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工作。
申请条件: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增就业补贴审核认定表》、《新增就业补贴人员名册》、《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批表》、《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企业为这部分人员缴费凭单、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材料。
申请时间:2020年7月1-2020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3108846
联系地址:高新区管委会三楼东侧301室就业服务局
联系QQ群:136628156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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