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区人才中心
关于在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期间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业务办理做出调整的通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根据省、市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通知精神,高新区人才中心对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业务做出暂时调整,特通知如下:
一、 疫情期间,为了防止人群聚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相关业务须由企业人事专管员一人前来办理,杜绝不必要的陪同人员,专管员尽可能带齐手续,缩短办事时间。
二、 疫情期间,暂停办理新开户业务、暂停办理企业存
档案、查阅及借档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如确定急需办理,请先拨打电话0312-3108845咨询。
三、 疫情期间,提倡网络办公。可通过电话、微信群和
QQ群(17613369)咨询相关业务,我们将及时解答。
四、 进驻高新区人才中心办事人员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
要求,做好登记,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超过37℃的一律禁止进入办公区。
五、 办事人员在业务办理完成后,应迅速离开,禁止在
办公区域逗留。非工作原因来访人员一律劝返。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各企业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请及时关注高新区人才中心的公告。
特此通知!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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