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定高新区人才中心决算公开
情 况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部门决算表格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3、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六、附件(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职责: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中心是保定国家高新区所属支撑服务性机构,承担着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开发、配置、服务等重要职能。
主要任务:
企业职工工资定级
企业招工备案
人事关系调转
人事档案的接收、代管
办理落户手续
企业招聘备案
举办招聘会
燕赵人才超市的维护管理
目标规划
人才中心将继续站位全局,围绕推进中国电谷建设、服务经济发展这一条主线抓好人才工作。围绕主导产业急需人才,发挥招才引智作用,以人才优势构筑发展优势;深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优良的发展软环境,将高新区建设成为保定市人才高地。
人才中心将在自身建设、内部管理、服务领域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实现人才工作的信息网络化、人才服务专业化、内部管理运行体系规范化。
1、通过人才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对各类人才的动态供求状况及时掌握,使高新区人才能够有序、合理、适时、适量流动,不断提高招聘求职成功率。逐步完善人才信息库建设,建立保定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专业性人才数据库,设置以支柱产业、研发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等为对象的人才动态信息系统。加快与专业人才网站的合作,逐步建立与高新区各企业联网的人才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发布有形市场供求信息、网上市场供求信息、高层次人才供求信息等。积极应对人才竞争,促进人才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信息的网络化。
2、在做好原有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与高新区支柱产业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培训、素质测评、管理咨询、人才猎头等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传统服务为基础,以新型服务为特色的多渠道、多种类、多层次、全覆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人才服务的专业化。
3、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抓内部管理,力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定并出台《高新区人才中心工作规则即内控标准》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文件,使人才中心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推进了人才中心内部管理体系的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人事人才工作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实现人才工作内部管理运行体系的规范化。
4、进一步拓展博士后工作站规模,把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布局与推动各类研发机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5、创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形式,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6、扎实做好高层次人才及外专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 部门单位构成
保定高新区人才中心单位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 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情况:现有在编人员9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
三、部门决算表格
详见附件保定高新区人才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定高新区人才中心2016年度收入总计1188099.94元,支出总计1188099.94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61641.88元,均增加29%。
2、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1188099.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099.94元。
3、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188099.94元,其中:基本支出875049.84元,占73.65%;项目支出313050元,占26.35%。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188099.94元,支出总计1188099.94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61641.88元,均增加29%。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8099.9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13050元,占26.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711.32元,占61.4%;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纳支出68464.52元,占5.76%;事业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76874元,占6.47%;
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基本支出875049.84元,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1305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711.32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纳支出68464.52元,事业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76874元。公用经费支出7567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
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为0。
9、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