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关于二○○八年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区内各单位:
根据保职改办字【2008】1号《关于二○○八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现将有关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任职资格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任技术员满二年、中专毕业,任技术员满四年;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者、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满二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任助理满四年、并通过外语、计算机考试;
高级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后,任工程师满二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工程师满五年、并通过外语、计算机考试。
二、关于后取得学历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1. 申报评审助理级: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2. 申报评审中级: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
3. 申报评审高级:中学教师从事初中教学工作的取得大专学历、从事高中教学工作的取得本科学历、其他专业取得相应条件要求的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七年以上。
三、初聘的基本条件: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符合下列条件可聘为相关职务: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为本专业的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为助理级;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为助理级;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任为中级职务;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聘为中级职务。
四、资料要求:
(一)初聘: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初聘表一式两份、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附小2寸照片1张
(二)初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评审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附小2寸照片1张
(三)中、高职所需资料
1. 原职称评审表原件
2. 规定任期考核表原件
3. 原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盖公章)
4.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A4纸盖公章)
5. 奖励证原件、复印件(A4纸盖公章)
6. 论文、著作原件、复印件(A4纸盖公章)
7.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8. 继续教育、结业证、聘书原件、复印件(A4纸盖公章)
9. 排名赋分表一份
10. 一览表一份(不装订)
11. 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责任制登记表一份(不装订)
1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职三份、中职两份)(不装订)
五、相关专业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主要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任助理满四年,并通过计算机、外语考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一)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1、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3)、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两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市)、本系统(省)有较大影响,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5)、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两项以上,效果显著,经本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6)、在建筑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要创新(包括建筑造型和建筑布局),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2、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论文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二)、电子专业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1、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经同行专家鉴定,并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在完成的研究、设计项目中,有二项以上,经同行专家评议,并经实践检验,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3)、在完成的项目中,有一项以上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有二项以上获得过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新产品奖等;
4)、提出的科技建议,有一项以上被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
2、论文、著作重要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论文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三)机电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1、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其相关任务,成果通过鉴定验收;
2)、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3)、大型一项或中型三项工程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通过鉴定或验收,并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两项本企业主要机械、电气(器)产品的研究、设计、生产,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通过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完成省(部)级列为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一项,或市(厅)推广的科技成果三项,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省(部)确认的定型产品开发二项,并转化为商品生产;
7)、完成过比较复杂和技术难度的设备管理、设备、维修或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工作的全过程;
8)、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就,作出了较大贡献。
2、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展论文2篇以上;
3)、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四)轻工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1、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及其以上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有一定价值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
3)、完成的研究开发或成果推广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4)、承担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项目二项以上,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5)、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的本专业生产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项目,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6)、在生产、技术管理中采取了有效措施,使本企业产品水平、产品质量、企业管理有明显提高和改进,经济效益较显著,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2、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展论文2篇以上;
3)、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论文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五)化工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1、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相关任务,成果通过鉴定验收;
2)、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有些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及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3)、完成大型一项或中型二项工程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通过鉴定或验收,并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完成省(部)级列为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一项,或市(厅)推广的科技三项,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制订二项国家、行业标准,并获批准、公布。
2、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展论文2篇以上;
3)、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交流会宣读或交流获奖论文2篇以上;
4)、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论文论证报告、技术总结或调研报告等)2篇以上。
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专业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6年以上。
七、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所需论文、著作要求及破格条件
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工程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1)、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3)、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中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二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4)、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省级五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
八、计算机、外语免试条件
(一)职称外语免考范围:
1、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分别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申报(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从事工艺美术、文物博物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县乡两级农业(包括种植业、农机、畜牧、农垦、水产)机构从事农业技术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由非专业技术岗位到能参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博士后研究人员、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军队转业干部,首次在我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的归国人员,首次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0、转评人员,转评前已通过职称外语考试的。
11、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1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经省、市专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
13、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职称计算机属免考范围:
获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获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科免考中级,本科免考高级)。
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从非专业技术岗位到参评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跨世纪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和特殊技艺人才),首次在我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军队转业干部,首次在我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转评人员,转评前已通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九、冀职改办字[2006]48号《关于公布部分非法刊物的通知》中非法刊物
(见附件)
《关于公布部分非法刊物的通知》中非法刊物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